目前,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有两种观点,一种认为此协议不受法律保护,另一种认为是受法律保护的。我认为此协议应受到法律保护。
首先,婚姻法明确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,可以说是有法律依据的。其次,忠诚协议有利于夫妻间的忠诚,有利于婚姻稳定、家庭和谐。最后,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,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不限制一方的基本人权,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最高法院吴晓芳法官认为:因为其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, 是对婚姻法中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”规定的具体化。也正是由于夫妻签订了具体的协议,使得婚姻法上原则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。忠诚协议的约定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,给付的金钱具有违约赔偿性质,这种协议应当受到法律保护。但笔者同时认为,这种协议也是属于可撤销的,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反悔,认为该协议显失公平,或者是在对方要死要活、苦苦相逼情形下被迫无奈签订的,则可以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撤销申请。这一年时间属于除斥期间,超过一年则法院不予支持。
总之,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签订忠诚协议就签一份,毕竟社会发展太快,婚姻变故也多,这样更能保障自己的利益。自由恋爱毕竟是有感情的,但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就有伤感情了(富人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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